協助蔡天鳳前夫潛逃案 兩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

【Now新聞台】兩人涉嫌協助蔡天鳳前夫鄺港智潛逃,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,還柙至本月27日判刑。

任職遊艇公司職員的42歲男被告林舜及報稱無業的30歲女被告潘巧賢,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裁決。

兩人涉嫌在前年2月協助謀殺蔡天鳳的疑兇、亦即她的前夫鄺港智乘遊艇逃離至澳門,

裁判官陳志輝裁決時表示,林舜的手機訊息紀錄中,曾提到不經海關及非法入境等字眼,所以用船費用高達30萬元,反映他明顯知道 有人準備循非法途徑離港 。

至於潘巧賢聲稱自己只是傳話者,又說知道用船費用達30萬元後有起疑,但她從來沒有退出相關通訊群組,她不可能不知道涉事船隻計劃不經海關出境,又指沒有犯法的人,大可以循各種正常方式前往澳門,很難想像為何要緊急租船,唯一合理推論是用船的人必定犯了法或者正被通緝。

手機訊息亦顯示各人在案中負責不同角色,林舜負責安排船隻及聯絡水手,潘巧賢則負責傳達訊息,他們不但已經達成協議,並且已著手執行。雖然不能肯定兩人知不知用船的人是鄺港智,但這點對案情並無影響,裁定兩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。

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,並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,期間二人需要還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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